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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2021-08-27 22:25:46来源:admin123zc   新能源汽车 编辑:众创汽车资讯网

1月16日,工信部政法司对外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完善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产品准入条件,监督检查措施;建立了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出厂合格证及其信息与实际产品唯一对应、保持一致,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将企业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行政处罚等情况列入信用数据库。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39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6月17日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三)经国家认定的

新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中,预计2020年 下半年会出台,政策放宽,删减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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